|退換貨流程須知|
(1)收到商品後,請儘速確認內容物,建議全程錄影以保障雙方權益。如有非人為因素所致之商品損毀、運輸過程造成包裝破損不完整之情形,請直接與宅配人員反應或拍照存證並聯繫我們為您更換商品。
(2)在您收到商品當日起七日內(以收執聯簽收日或郵戳為憑)要求退換貨前,請務必請先向興誠玉石客服聯繫申請,將有專人與您聯繫辦理相關事宜。
(3)退換貨之商品須保持寄達時原貌,不得有使用痕跡,保持商品完整無缺,包含配件需全數退回(發票、贈品、附件、鑑定書、外包裝等)。
|退款流程須知|
(1)收到退貨商品經確認符合退貨條件後,將依實際支付的金額通過原付款方式退款。
(2)提醒您,退款的到帳時間取決於不同的退款方式以及不同銀行的具體操作,可能需要10-15個工作天,敬請耐心等候。
|不接受退換貨情形|
(1)根據消保法第十九條規定,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七日鑑賞期之權益,超過七日鑑賞期,恕無法退換。
(2)商品一經刻字、上照即為客製化商品,皆為獨立個別設計製作,依消保法第二條規定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」,皆不適用七日鑑賞期之權利,恕無受理退換貨。
依據行政院所公布「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」第二條規定:
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合理例外情事,指通訊交易之商品或服務有下列情形之一,並經企業經營者告知消費者,將排除本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解除權之適用:
一、易於腐敗、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。
二、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。
三、報紙、期刊或雜誌。
四、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。
五、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,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。
六、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。
七、國際航空客運服務。
因為商品依照客戶指定的圖像或字樣從事商品創作,且無法再販售給其他客人,符合上述條款第二條規定屬於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,無法適用「七日鑑賞期」規範。
(3)退貨商品不齊全,如商品、發票、贈品、附件、鑑定書、外包裝等。
(4)退貨商品有被使用、加工處理、污損刮傷毀壞的情況。